外资代表处的设立程序
外资代表处的设立程序
一、代理设立外资东莞代表处流程如下:
1、工商登记;(5-6个工作日)
2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;(1-3个工作日)
3、国、地税登记;(1-3个工作日)
4、开设基本户;(10个工作日,视银行而定)
5、外汇登记(客户需要)。(1个工作日)
二、设立外资东莞代表处时需准备的资料:
1、外资公司公证资料原件(外资公司为香港的由律师事务所出具,外资公司为台湾的由护证所出具,其他国家则由中国驻外使馆见证等);
2、外资公司商业登记和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;
3、外资公司境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;
4、设立东莞代表处租赁合同原件(此合同需外资公司与出租方签订);
5、使用场所证明及相关资料(出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出租方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;房产证复印件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及居委会盖章);
6、首席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(若为大陆人士为原件);
7、首席代表任职证明;
8、首席代表照片2张;
9、申请书(本公司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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